重庆公墓的公墓维护费和公墓管理费的区别
来自:互联网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7-09重庆市《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止履行两件地方性法规中触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则的决议》(详见附件)将于2008年7月1日施行。《决议》公布后,不少市民打电话问询市殡葬办理处中止收取的“公墓办理费”和认购重庆宝山公墓墓穴的市民如期交纳的“公墓保护费”之间的联系。现将“公墓办理费”与“公墓保护费”的差异作如下阐明:
收取主体及目标不一样
重庆陵寝办理费由上海市殡葬办理处向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收取,公墓保护费由认购墓穴者如期向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者交纳。
收取根据不一样
重庆公墓办理费收取根据是《重庆市殡葬办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即:“市殡葬办理处收取的办理费只能用于殡葬活动的办理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重庆陵园护费收取根据是《重庆市公墓办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即:“认购墓穴者应当如期向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者交纳保护费。”
本条第三款规则:“保护费专项用于公墓墓穴悉数出售后公墓办理的开支,制止将经营性公墓的保护费挪作他用。”
用处不一样
重庆公墓殡葬办理处收取的殡葬办理费,用于推进重庆的殡葬变革和对重庆殡葬活动的办理;公墓保护费是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在墓穴悉数出售后对公墓(骨灰堂)持续保护与办理的费用。